新湖南客户端4月25日讯(通讯员 欧阳钦 王亚)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用30分钟审结一起因装修致房屋漏水的财产损害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后,被告当场付清赔偿款5000元。
原告唐某与被告陈某居住在东安县白牙市镇某小区同一楼栋的同一单元上下层。2020年5月,被告陈某房屋装修,农历十二月,原告从外地务工回家发现家里地板发霉变形、灯具烧坏并存水、腻子粉脱落等。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未果。后,又经小区物业和社区居委会调解未果,双方就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唐某随即向东安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陈某赔偿经济损失9000元。
该案开庭前,承办法官分别劝说了原、被告,为原告估算了财产损失,适时给予了恰当的调解建议,原告唐某与被告陈某最终摒弃前嫌,握手言和,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陈某赔偿原告唐某各项经济损失5000元并负担诉讼费25元,原告唐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陈某当即通过微信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向原告唐某付清了5000元赔偿款。
本案快速调解帮助当事人减轻了诉讼负担,缓解了邻里矛盾,当事人接纳了法官的调解建议并自愿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节约了诉讼资源,做到了司法公正、效率与人文关怀相统一。
责编:张钰茜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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